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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最近牵头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监察厅实施《关于坦率中等职业学校招收纪律的七项规定》,具体禁令中等职业学校招收中有偿引荐生源、有偿招收、生源封锁等违规行为,以保证招收工作的公开发表、公平、公正。 自治区教育厅新闻发言人李清先回应,从今年4月下旬开始,广西91所中等职业学校开始了解各地1900多所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展开大规模招收宣传,但自治区教育厅找到,部分初中学校在登录的中职招收接待日违规阻扰具备招收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进校宣传;部分职业学校还在以的组织新生半工半读名义违规展开招收宣传。 据理解,贵港市港北区职业教育中心和尚德职业技术学校最近在招收中声称可以半工半读,即学生只需交500元就可以进校自学,学生在校安全性培训15天,送到厂家下班半年,回校自学一年,届满换人。贺州新科职业技术学校则以不具备招收资格的贺州新科中等电子工程学校名义展开暑假进修的新生,入学时不需交学杂费用的招收宣传。
新的实施的《七项规定》具体各中等职业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展开有偿招收,不准各中等职业学校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设点招收;不准初中学校和个人引荐学生时缴纳引荐酬劳介绍费信息费等钱物;不准中等职业学校向运送、讲解生源的单位和个人缴纳与招收挂勾的涉及费用。 此外,《七项规定》还不准向初中学校和教师擅自发布命令登录职业学校的运送生源任务,不得向初中学校和教师缴纳送生保证金,生源学校不得容许或强制学生选报志愿,禁令以就读于登录的职业学校为条件办理初中毕业证书。同时各中等职业学校必需严格遵守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得在入学前违规缴纳学生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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