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4-11-29
8月21日赣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实行赣州市职业教育“配套、提质、服务、强劲基”行动(2019-2021年)的通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构建职业教育现代化,对减缓赣南苏区大力发展发展,拼死打造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红色样板和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具备最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前进赣州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铸就电磁辐射全省乃至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城市的区域工匠发祥地,依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融合我市实际,要求实行职业教育“配套、提质、服务、强劲基”行动(2019-2021年),请求严肃抓好贯彻落实。01实行配套行动,着力减少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一)做到大做到强劲高等职业教育。强化高职院校建设,市级层面重点建设好高职学院。
在现有两所省属高职和市属赣南公共卫生身体健康职业学院、赣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基础上,反对建设瑞金职业学院、赣州应用于科技职业学院、赣州旅游职业技术学院、赣州科技职业学院、和君职业学院等院校。不断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收规模,到2021年,市属高职院校追加高等职业教育学位1.5万个以上。
(二)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结构布局。强化市级专责,希望探寻市属中等职业学校与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同步发展机制,人口规模较小的县属中等职业学校可办报市属优质中等职业学校的分校。
到2021年,已完成新的(改为、阔)辟中等职业学校10所,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超过12万人左右;全市所有中等职业学校超过省级合格中等职业学校标准。(三)完备职业院校招收考试制度和办学模式。大力招生初高中毕业并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除役运动员、下岗职工、回乡农民工等拒绝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到2021年,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读高职院校的比例超过30%以上。希望有条件的企业尤其是大企业举行高质量职业教育,反对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学职业教育培训,希望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02实行提质行动,大力培育高素质产业生力军(四)建设市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骨干专业和示范性实训基地。重点建设10所左右特色独特、校企深度合作、样板引导的市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建设20个左右市级高水平骨干专业和20个左右资源共享,集实践中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现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市级示范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电磁辐射区域内学校。
(五)打造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从2019年起,职业院校涉及专业教师应以从具备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备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发表聘用,类似高技能人才(不含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必要限制学历拒绝,2020年起基本仍然从应届毕业生中聘用。希望职业院校成立产业教师(导师)等流动岗位,依法依规自律聘用兼职教师和确认全职报酬。
把中职学校教师编成配有和专业教师比例划入对县(市、区)政府遵守教育职责的视学范畴。到2021年,“双师型”教师占到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多达50%。(六)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标准。
前进国家专业教学标准、课程标准、顶岗进修标准、实训条件建设标准(仪器设备配有规范)等在职业院校落地实行。03实行服务行动,提升职业院校社会服务能力(七)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校企联合研究制订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的规范划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增强学生进修实训。
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课时应以占到总课时一半以上,顶岗进修一般为6个月。积极探索前进“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
适应环境“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市场需求,前进虚拟世界工厂等网络自学空间建设和广泛应用于。(八)增强职业院校服务发展。
服务乡村大力发展战略,减缓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创建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本地企业低收入岗位供需接入机制及企业用工监测预警机制,实施培训机构订单培训补贴、院校进修和低收入补贴等政策,大力希望引领职业院校将学生决定到本地企业进修并拔本地低收入。(九)前进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每年的组织1-2次对外交流学习,积极探索实训基地、专业技术人才培训、课程研发与建设等方面的合作,建构互通、资源共享、分享机制。
前进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反对职业院校不断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职业教育机构合作,主动追随优质企业或重点企业“回头过来”。04实行强劲基行动,为职业教育发展获取扎实确保(十)强化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地做到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实施、同视学。(十一)建立健全平稳的投放快速增长机制。
创建与办学规模、培育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实施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城市教育费可选的30%用作职业教育。从2020年起,市本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由1000万元/年提高至2000万元/年。
各县(市、区)创建不少于50万元/年的县级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十二)实施各方协同推展发展职责。创建赣州市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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